沈阳“慕马”案
沈阳“慕马”案查处始末2001年10月10日,辽宁省大连市、抚顺市和江苏省南京市等地人民法院分别对沈阳市原市慕绥新
长慕绥新、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16名贪官进行了一审宣判。据悉,“慕马案”的总涉案人员达100多人,其中副省级1人,副市级4人,仅党政“一把手”就有17人。涉及官员如此之多的大案,是如何被侦破的呢?豪赌露出蛛丝马迹1999年初,国家某部门在澳门执行任务时发现,在萄京酒店、东方酒店、新世纪娱乐城等处的赌场内,频繁出现三位操北方口音的人,衣冠楚楚,出手阔绰。于是,执行任务的人员用摄像机秘密监控了这几个人的活动。有关部门反复审看录像带后确认,其中一人是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另外两人分别是沈阳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和沈阳市建委主任宁先杰。1999年6月,一份关于马向东等人豪赌的报告送到北京。1999年7月2日下午,中纪委专案组人员赶到沈阳,向辽宁省委通报情况,决定立即对马向东、李经芳、宁先杰实行“双规”。此时,马向东已知道中纪委派人来沈阳的消息,立即找来李经芳、宁先杰商量对策,并准备派人第二天飞往香港处理有关事宜。然而,他们迟了一步。当晚20时许,中纪委与辽宁省纪委采取紧急行动,马向东、李经芳、宁先杰等人落网。审查发现,在马向东车上有8万美元,在宁先杰车上有4万美元。他们想将私分的12万美元送回香港有关人员手里,以逃脱罪责。经查,从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马向东先后17次私自到澳门赌博,其中5次是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初步查明,马向东、李经芳、宁先杰一次私分公款12万美元,挪用公款40万美元。然而,这只不过是马向东贪污、受贿额的一小部分。奔走救夫阻挠办案马向东的妻子叫章亚非,案发前是沈阳医学院副院长、沈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长、辽宁省人大代表。马向东“出事”后,她自信可以用钱和关系救马一把。据说,马向东刚刚暴露出的问题中,有一个还是有文章可做的。为了鼓励招商引资,沈阳市政府专门制定了有关奖励政策。香港一家公司向沈阳投资15亿元人民币,沈阳市建委按千分之六提成的政策提出奖励引资人。奖金折合美金大约100万元,由建委主任宁先杰负责具体操作。在下榻的港丽酒店,48万美元被分装在两具精美的礼盒中。宁先杰约来两位对沈阳招商引资有功的先生,由马向东亲自将两只礼盒奉上。随后,另外12万美元被马向东、李经芳、宁先杰均分,剩下的40万美元则打进了马向东的朋友与李经芳、宁先杰在香港合伙投资的公司账户上。章亚非想要做的文章,就是证明马向东等人贪的是“私款”,不是公款。为此,章亚非多次飞往香港和东南亚,转移赃款,与有关外商订立攻守同盟。同时,她还在沈阳游说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她甚至找了一位大报记者给中央写“内参”“说明情况”,还多次花巨款到北京找人打点。当然,章亚非更没忘记身陷“囹圄”的丈夫。她买通狱警,曾3次与马向东直接通话,报告她的活动进展情况。章亚非的活动一度有了“效果”。有人在沈阳传出话来:马向东没什么问题,他赌博用的是朋友的钱,已有一位香港大老板出面担保。如果不放马向东,人家就不来沈阳投资。因为“心中有数”,马向东在接受审查时也避重就轻。审查了快一年时间,他交待的问题只不过是他全部犯罪事实的一小部分。一本日记牵出嫌犯高层讨论的有关马向东的问题,马向东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杂音”也不时传来,说情者也有了……中纪委专案组感到了章亚非制造的种种麻烦。为了排除干扰,专案组决定对章亚非立案审查,对马向东异地关押。2000年10月22日,章亚非被“双规”。章亚非有记日记的习惯。在“营救”马向东的这些日子里,与谁联系,谁办了什么事、帮了什么忙,与谁如何研究的,在日记本上都记得一清二楚。章亚非被“双规”后,这本日记到了专案组手里。2000年11月21日,正在北京参加检察长会议的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正式逮捕,他就是向章亚非泄露办案情况的关键人物,也是“慕马案”中第一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这位“老司法”从2000年4月到7月,多次将审查马向东的情况通过于某某详细地通报给了章亚非。经审查,刘实还与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头子刘涌关系密切,1997年3月,在装修房子时,收受刘涌送上的人民币20万元;1997年11月,在沈阳司法系统组团出国时,又收受刘涌送上的3万美元。此外,因为参与了章亚非的干扰,对抗办案活动,一位副局级领导也被“双规”。那位写“内参”的记者也被立案审查。2001年7月8日,因接受马向东亲属的贿赂而传递有关涉案信息,吉林省某看守所一级警司解文秀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黑老大供出关键人物在沈阳“慕马案”中,作恶多端的黑老大刘涌是一个极其特殊的人物。“慕马案”涉案人员几乎全是官员,但刘涌是个例外。因刘涌与沈阳市相当一批官员关系十分密切,他成了侦破“慕马案”非常关键的环节。第一个被刘涌揭发出来的贪官是沈阳市政协副主席焦玫瑰,她原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落网后,首先坦白的是法院的“小金库”问题。从查“小金库”问题入手,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福全、院长贾永祥相继露出马脚。梁福全今年50岁,从担任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院长到担任沈阳市法院副院长期间,在承揽工程、执行案件中,十多次收受贿赂,还向慕绥新等人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不但犯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生活也腐朽糜烂,长期包养“二奶”,并与“二奶”生养了孩子。贾永祥与梁福全不愧是“搭档”,不仅犯的罪差不多,同样还是好色之徒,长期与他保持关系的女人就有六七个,除此之外,他还去歌厅找“小姐”。与此同时,刘涌还交待出了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和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局长凌德秀。高明贤、凌德秀为刘涌敛财创造条件,靠搞虚假材料,靠四处游说,帮刘涌当上了沈阳市人大代表。当然,投桃报李,刘涌也没少给他们好处。马向东开口交待马向东被押到江苏受审,在办案人员铁面无私地审讯下,马向东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在马向东交待出来的贪官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就是原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迟若岩和泰明。经检察机关查明:迟若岩在1997年至1999年间,7次向基层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及工作安排,他多次向马向东行贿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6万元。马向东也非常“够意思”,不仅遂了迟若岩在沈阳自来水公司“扶正”的心愿,还把他弄到市政府担任副秘书长。迟若岩今年43岁,沈阳建工学院给排水专业毕业,后被公派到德国留学,又自费到加拿大学英语。熟悉迟若岩的人都说他很有才气,也有官相。可惜,他抵不住金钱和权欲的诱惑,自我毁灭了。泰明也是为了谋私利给马向东送厚礼,据说一次也是多少万美元。慕绥新罪行败露慕绥新197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那时正是“老九”不吃香的时候,他被分到鞍钢第三冶金建筑公司当工人。在那里,他与绘图员贾桂娥相识并结婚。据慕绥新的亲属透露,慕绥新和贾桂娥的婚后生活并不太好,两人最终于1999年3月离婚。就在今年8月20日进行的大连庭审第6天,慕绥新还在法庭上陈述他与贾桂娥离婚的理由,指责贾桂娥手伸得太长,干预重大项目发包,干预干部配备。而贾桂娥的实际问题还远远不止这些。当沈阳一个个贪官罪行陆续败露时,贾桂娥已处在专案人员的监视之中。得知情况不妙,贾桂娥决定出国。但这个情况被辽宁省纪委掌握了。2000年1月21日下午,辽宁省委领导找慕绥新谈话,要求他做贾桂娥的工作,交出护照和机票。慕绥新表示,贾桂娥已不是自己的妻子,无法对她的行为负责。省委领导说,这是省委决定,必须执行。如工作做不通,晚8时之前必须给省纪委打电话报告。当晚8时,慕绥新声称工作没做通。纪委紧急行动,省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唯众,省监督厅副厅长刘雅琴等十余人直奔贾桂娥家。从晚9时一直僵持到凌晨2时,贾桂娥被迫交出了3本护照和机票。熟知内情的人士透露,由于贾桂娥与慕绥新感情不好,离婚又增加了怨恨,贾桂娥检举慕绥新的“积极性”颇高。因此,对慕绥新的调查取得了重大突破。2001年3月22日,经中央批准,对慕绥新正式立案调查。在调查慕绥新的过程中,又有一批权重位高的贪官落网,其中包括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周伟、沈阳市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和辽宁高明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刘宝印等人。周伟今年43岁,在鞍山市担任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期间就有经济问题,因慕绥新曾在鞍山工作过,周伟通过贾桂娥给慕绥新送厚礼而官运亨通,从鞍山调到沈阳,又担任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夏任凡今年52岁,公诉人公诉其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其中5次向慕绥新行贿美元、高档手表等折合人民币37万元。他用贪污、挪用的钱建豪宅、建庄园。如果夏任凡的犯罪事实完全成立,他将成为“慕马案”中涉案金额的“一号人物”。刘宝印搞汽车走私,慕绥新受人之托给他“开过绿灯”,刘宝印自然有重礼答谢,幕绥新当然也是欣然接受。多行不义必自毙,“慕马案”全面告破。
大佬的归宿马向东
2001年12月19日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沈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马向东,沈阳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今天被执行死刑。 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等16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辽宁、江苏两省7个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10月10日分别作出一审判决:郭久嗣、马向东分别被判处死刑;慕绥新、宁先杰、周伟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迟若岩、贾永祥、梁福全、刘实、李经芳、赵士春、马声、焦玫瑰、田英杰、泰明、刘宝印等11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慕绥新、周伟、贾永祥、赵士春、梁福全、李经芳、刘宝印等7人服判,没有上诉;马向东、郭久嗣、宁先杰、田英杰、焦玫瑰、迟若岩、刘实、泰明、马声等9人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辽宁省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核准了对慕绥新、周伟的一审判决;同时,经审理,依法驳回了郭久嗣、焦玫瑰、田英杰3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照法律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郭久嗣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马向东、宁先杰、迟若岩、刘实、马声、泰明等6人的上诉,依法进行了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照法律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马向东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马向东利用其担任沈阳市原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76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公款美元12万元(折合人民币99万余元),挪用公款美元39万余元(折合人民币约330万元)归个人使用;另有1068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马向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有索贿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郭久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5万余元;利用其受聘于股份制企业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币67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因其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依法惩处。江苏、辽宁两省人民法院对马向东、郭久嗣作出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依法核准马向东、郭久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