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评选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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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概况“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评选[1]工作始于1995年,已进行了九届,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科研、管理人才,在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为进一步调动我院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表彰、宣传在知识创新工程中涌现出来的杰出青年典型,大力推进我院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院重要奖项评审的统一安排,2009年将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表彰十名左右“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在岗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不含临时工和在读脱产研究生)。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业务技术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一)科研类1. 立志献身祖国的科技事业,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求实创新,团结协作,刻苦钻研,勇攀科技高峰;

2.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二)技术类1.高新技术企业类

(1)努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刻苦攻关,艰苦创业;

(2)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并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或具备现代管理意识,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支撑类(含分析测试、图书情报、技工等)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有较强的岗位业务技能。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在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技术工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实际操作技能达到中级以上技术等级标准;其他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管理类1.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知识创新工程实践,正确行使权力,勤政廉政,以身作则,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岗位业务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在本岗位中勇于创新并做出突出成绩,对所在部门的事业发展有重大的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评选机构评选活动由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人事教育局、院青年联合会、院团委联合组织,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院团委及各单位团组织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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