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函》、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设立,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中心机关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等6个处室,另设立江苏省省级机关、南京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和江苏省监狱系统、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以及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7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截止2005年6月底,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累计额达到了149.6亿元,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88.9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同时还积极支持城市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累计发放建设贷款29.69亿元,帮助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近年来还拨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5亿元支持城市廉租房建设,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2004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设置了公积金服务大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商行、浦发、招商、兴业等10家银行及公证、抵押、担保公司等单位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业务办理点,使群众进入大厅就可以办完所有公积金业务,服务条件大为改善,让群众得到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