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乌鲁木齐辖区(不含兵团)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政策性住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做的事业机构。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系中心遵循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用途保证住房公积金和政策性住房资金的专款专用的宗旨,按照住房住房公积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接受与监督。财政审计和社会对本管理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督促单位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实。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乌鲁木齐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和政策性住房资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7.负责与管理委员会确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资金金融业务的银行签定委托合同,并进行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指导。
8. 承办管理委员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