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度论
图书信息
书 名: 股份制度论
作者:王雨本
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2-1
ISBN: 9787508725246
开本: 16开
定价: 46.00 元
内容简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股份制理论研究不断创新,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理论、现代股份公司理论等股份制理论相继引入股份制改革实践,《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及一系列法规相继出台,使规范股份制运作的立法得到加强。在股份制理论和实践不断深化的情况下,作者紧密追踪股份制理论与实践的新动向,运用历史、实证、比较等多种研究方法,从经济学与法学结合的角度不断深入股份制理论研究,《股份制度论》即是作者十多年潜心学习研究的心得体会。
作者简介王雨本,1955年出生,北京大学经济系七七级经济学专业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基础理论、公司法学、股份制度、信用制度。主持教育部、建设部以及北京市政府委办局课题多项。出版《企业法学》、《企业依法清欠方略》等著作,主编《法制·法治》、《股份制的秘密》、《TWO之外的国际贸易组织》、《厂家、商家和买家》、《法律文书速成》、《物业管理的纠纷与解决》等。
目录第一章 股份制的基本范畴
一、认知股份制
二、股份制的经济学意义
三、股份制的法学意义
四、股份制的运行机理
第二章 股份制的历史渊源
一、股份制的历史渊源
二、当代西方股份制
三、中国股份制溯源
四、东欧国家股份制
第三章 我国股份制改革回顾
一、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革的背景及思路
二、股份制改革的发展历程
三、我国股份制改革的检讨
第四章 中西方股份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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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章节第一章 股份制的基本范畴
三、股份制的法学意义
(一)自然人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
按照历史发展与逻辑分析相统一的研究方式,最原始的企业法律形态应当是自然人独资企业(私人企业制度)。自然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点包括: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收益、个人承担风险。显然,这种个别劳动和分散经营的企业形式是与简单商品生产的社会条件相适应的。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自然人独资企业不必拥有独立于所有者之外的自身的财产,没有自己的组织机构,甚至可能没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企业只是作为自然人能力的延伸。但是,恰恰是自然人独资企业反映了包括现代企业制度在内的一切企业的法律特征和企业内部的法律关系。所以,自然人企业制度不仅是最原始、最简单的企业制度,而且是一切企业制度(包括现代企业制度在内)的最基本、最典型的形态。
首先,自然人独资企业已经具备了企业的一切基本特征。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是由人、财、物等生产要素构成的,从事经济活动的经营性组织。凭借一定的生产或经营方式,企业可以独立地、连续地在自己的营业范围内,从事商品生产、商品经营以及提供服务性劳务,企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毫无疑问,自然人独资企业同任何其他企业一样,由出资人和出资财产所组成,除了规模,自然人企业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构成方面与其他企业毫无二致,所不同的只是在于自然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立出资设立,在投资主体上具有排他性特征。最早的独资企业就是自然人独资企业,只是到企业法人制度确立以后,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才逐渐由原先的一个自然人演化成至今仍然盛行的主体形式,即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家。今天,独资企业已经不再是自然人独资企业一种形式,而是与法人创办的独资企业和国家创办的独资企业一起,都被统称为独资企业。
自然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性与营利性是最具典型意义的企业特征。自然人独资企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营利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市场竞争是其生存和扩大再生产的外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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