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规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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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年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颁布的刑事法律,据说有一百七十七条,现已发现六

十二条.它把以清朝皇帝为首的官僚,豪绅,恶霸地主,视为“妖魔”,奉行“遇妖即诛”的方针

.对于内部谋反作乱,判变通敌等行为斥为“反草通妖”,一律给予严厉打击.所定刑罚简单而残

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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