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和胡韵
基本信息【作品名称】鹦鹉和胡韵
【创作年代】明朝
【作者姓名】王守仁
【文学体裁】五言诗[1]
作品原文鹦鹉和胡韵
鹦鹉生陇西,群飞姿鸣游。
何意虞罗及,充贡来中州①。
金绦縻华屋,云泉谢林丘②。
能言实阶祸,吞声亦何求。
主人有隐寇,窃发闻其谋③。
感君惠养德,一语思所酬。
惧君不见察,杀身反为尤④。[2]
作品注释①充贡:作为贡品。
②谢林丘:告别树林山丘。谢,告别。如《史记·李将军列传》:“广不谢大将军而起行。”
③隐寇:小偷。
④尤:过失,罪过。如《诗经·小雅·四月》“废为残贼,莫知其尤”。[2]
作品译文鹦鹉生长在陇西,结队飞来欢快鸣叫和畅游。
谁知打猎人张网捕捉,当成珍品送到京城。
系带拴牢养在屋内,再也见不到云泉丘林
鹦鹉能言倒成了贡品,象这样不如忍气吞声。
主人家进来了小偷,鹦鹉发现还听到了他们的密谋。
它多想借机会感激惠养之恩,把小偷进来的事告诉主人。
又怕主人不相信,反而怪罪害了自身。[2]
作品简析借物咏叹是王守仁居夷诗的一大特色,这首诗与王守仁的《凤雏次韵答胡少参》诗一样,也是以鹦鹉比喻自己的遭遇,鹦鹉能言反而受到其害,与阳明的遭遇很相同。作者对朝庭不能广开言路表示出极大的忧虑,担心人们都象鹦鹉样害怕惹来杀身之祸而缄其口。全诗体现出了王守仁忧国忧民的思想境界。[2]
作者简介王守仁(1472~1529),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故又称王阳明。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他二十八岁参加礼部会试,名列前茅,中了进士,授兵部主事。1506年(明武宗正德元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1517年(正德十二年),江西、广东等地爆发民乱,王守仁被朝廷重新启用,并平定了宁王等叛乱,立下赫赫战功。王守仁不但武功非凡,他也是著名的儒学大师,著有《传习录》等重要的著作,是儒家心性学说的集大成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