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彦伟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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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彦伟 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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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河南禹州市农民时建峰因在8个月的时间里,套用假军车牌照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因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此事经报道后引发各界广泛关注,1月14日凌晨,平顶山市中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对该案启动再审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峰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判决结果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1、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对案件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2、平顶山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失职,责令平顶山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职务,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3、平顶山中院副院长任建军,作为主管院长,主持审委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经商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

4、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作为院长,要对全院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

5、责成平顶山中院向省法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中院在全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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