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府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6-05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五代南唐中主交泰2年(959年)升洪州为南昌府。宋太祖开宝8年(975年)复名洪州;真宗天禧4年(1020年)属江南西路。南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为隆兴府。元世祖至元14年(1277年)置隆兴路,21年(1284年)更名龙兴路;顺帝至正22年(1362年)改为洪都府,次年更名南昌府。明代先后称南昌为洪都府、南昌府,太祖洪武3年(1370年)起,南昌、新建2县同城而治。清因明制。

明辖:南昌、建新(县治在今江西省南昌市区东部)、丰城(今江西省丰城市)、进贤(今江西省进贤县)、奉新(今江西省奉新县)、靖安(今江西省靖安县)、武宁(县治在今江西省武宁县修水石渡乡北岸新华村)共7县。

清辖: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武宁共7县;义宁(今江西省修水县)1散州。

1913年废。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