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6-07  
宽屏版  字体:   |    |    |  超大  

主要职能[1]1、负责对所属协会的领导管理。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文艺工作者努力学习,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艺术活动,交流经验,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文学和其他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2、密切与省、市以及兄弟县(市)文艺界的广泛联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沟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并与政府文艺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繁荣和发展全县文化艺术事业。

4、维护宪法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协会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5、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文学艺术组织的社会团体及文学艺术方面的名人、名著的研究性社会团体,进行资格审查、指导和监督。

6、创造条件兴办文化产业和福利事业,帮助协会改善文艺工作者的工作条件。

<!--end-->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龙山路1号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