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祥文
谭祥文,男,土家族,重庆石柱人,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学系专业毕业,法学学士学位。
现任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8.09——1992.07,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学系学习
1992.07——1997.12,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黔江分院工作
1997.12——2000.0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工作
2000.01——2002.0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其间:2000.10—2001.09挂职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2002.03——2003.0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副处长
2003.03——2004.1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办公室副主任(2004.05检察员)
2004.11——2006.1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侦察监督处处长(2004.11一级检察官)
2006.12——2007.03,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2007.03——2010.09,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0.09——2011.01,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2011.01——2011.12[1],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1.1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