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国土地资源局
主要职责[1]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2年1月,是根据县委[2002]4号文件,将原建设环保与土地管理局的土地管理职能和原计经委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国土资源局承担,组建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是县政府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职能部门。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增挂人事宣教科牌子)、法规监察科、信访室、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科、土地市场管理科、地籍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科。
在全县各乡镇设有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全县各乡镇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局下属单位中设置了,执法监察、土地估价、勘测、交易、储备、征地等机构;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有国土资源服务窗口,受理土地登记、采矿权登记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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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2]办公室(增挂人事宣教科牌子)
法规监察科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科
土地市场管理科
地籍管理科
地质矿产管理科
下属企事业单位浦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浦江县国土地整理中心
各镇、乡(街道)国土资源所
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浦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浦江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浦江县统一征地办公室
浦江县土地估价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