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军事协会
浙财军协活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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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军事协会,简称浙财军协,成立于2010年9月17日,是浙江省为数不多的学校军事协会之一。虽然创立时间不长,但意义深远,为浙江省内大学生培养国防意识,锻炼坚强体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宗旨接受挑战,勇于进取,成长为高素质的一代大学生。
职能为爱好军事科技的同学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同时在各种活动中锻炼同学们的动手能力、策划能力、统筹能力、处事能力、应变能力;磨练意志,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同学们对我国乃至世界军事的认识,了解当今世界的军事格局与形势。加强同学们的国防意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帮助同学们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主持活动宣传国家防务政策,关注国内外军事动态;组织军事爱好者月活动,开展野外定向,军棋博弈,真人CS等兴趣活动;定期举办军事热点论坛,普及军事国防知识;定期进行军事电影观摩;走入军营,感受军旅生活;
校园安全日宣传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任务。
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本协会全称为:浙江财经学院军事爱好者协会
第2条 本协会由爱好军事,关心国防建设的大学生组成。
第3条 本协会的宗旨:接受挑战,勇于进取,成长为高素质的一代大学生。
第4条 本协会的口号:自强不息,奋斗不已!
第5条 本协会属校级社团第二章协会职能和业务第6条 本协会的职能与活动范围包括:
1宣传国家防务政策,关注国内外军事动态;
2 组织军事爱好者月活动,开展野外定向,军棋博弈,真人CS等兴趣活动;
3 定期举办军事论坛,普及军事国防知识;
4 定期进行军事电影观摩;
5 走入军营,感受军旅生活;
6校园安全日宣传活动;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任务。第三章 会员第7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队会员。团队会员由协会个人会员自愿组成。个人会员采取双轨制,分为内部会员和普通会员。内部会员为参与协会管理工作的成员,要求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知识功底,主要由协会会长,部长和干事组成。协会内部的管理工作由核心内部会员负责。普通会员在内部会员的组织协调下,参与协会的相关活动。协会对普通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没有强制性要求。
第8条 凡申请入本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浙江财经学院在校大学生;
2 具有一定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3 承认本协会章程,服从协会安排;
第9条 会员入会程序
1 个人提出入会的申请;
2 缴纳一定会费;
4 建立会员档案并颁发会员证,成为正式会员;
5 申请时间不作限制;
第10条 会员的义务
1 会员在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有遵守学校纪律及协会章程的义务;
2 内部会员有按时完成协会下达的工作范围之内力所能及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3 全体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形象和名誉的义务,不得以浙江财经学院军事爱好者协会名义做出任何损害协会形象和名誉的事情;
4 按时缴纳会费;
5 积极参与协会建设。
第11条会员的权利
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协会内各种培训
2 成为内部成员后,享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监督协会运作,提出合理化的批评与建议
4 入、退会自由
第12条 会员退会应向协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第13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和校纪校规者应劝其退会。第四章 产生、罢免、任期第14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全体内部会员大会(内部会员由会长,副会长,主任,副主任,干事组成),其权利职责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干部;
3 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报告;
4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15条 全体内部会员大会原则上需由2/3以上的内部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全体内部会员大会的决议,需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16条 协会常务委员会是全体内部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体内部会员大会或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体内部会员大会负责。
第17条 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及主任组成)的职权;
1 执行全体会员大会的决议
2 筹备召开全体内部会员大会
3 向全体内部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 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的聘任
6 领导本协会开各机构开展工作
7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18条 全体内部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19条 会长职权
1 确定协会学期发展目标,制定协会的学期活动计划;
2主持并协调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提名副会长及各部部长,交由内部会员大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20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内外部事务,经会长委托行使会长职权;
第21条 部长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期工作计划;
2 提名副部长,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决定;
3 决定办事结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4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22条 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受部长委托行使部长职权;
第23条 本协会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志愿加入本协会,了解协会的宗旨和内容
2 热心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
3 过硬的工作能力,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24条 协会负责人任用具体程序
1 协会会长从副会长,部长及副部长中产生,由会长提名;
2 协会副会长,部长及副部长从干事中产生,由副会长及部门主任提名;
3 协会竞选以演讲为主要形式,由全体内部大会投票决定协会竞选入选人;
4 协会由在任常务委员会确定入选人的具体职务,组成新一届常务委员会;
第25条 协会负责人罢免具体程序
1 符合下述情况下,可进行负责人罢免:
(1)协会负责人任期满的,
(2)协会负责人主动向全体内部会员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3)协会负责人不能履行所属职权的,
(4)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和校纪校规者的。
2 具体流程
(1)协会负责人任期满或者主动请求辞退的,经由常务委员会提交,全体内部会员大会批准后,对协会负责人进行罢免。
(2)协会负责人不能履行所属职权或违纪的,由常务委员会提出请求,全体内部会员大会批准后,对协会负责人强行罢免。
第26条 部以上干部任期一年,若需连任,需经常务委员会审议,报经主管部门通过批准。第五章 活动经费来源及使用第27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协会内部自行筹集;
2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成员的会费;
4其他合法收入;
第28条 本社团按照浙江财经学院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29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第30条 协会经费由协会办公室主任负责,由常务委员会监督,并定期汇报有关帐务情况;
第31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常务委员会的财务审计;
第32条 协会资产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受浙江财经学院监督;
第33条 协会资产属本协会成员共有,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协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成员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实行会长负责制。协会下设四个部门,即协会办公室、政治部、参谋部、后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