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省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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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央省厅之一自治省(日本语:じちしょう)是日本原中央省厅之一,负责主管地方自治的事务,代表或协助内阁总理大臣(日本语:ないかくそうりだいじん)控制和监督地方政府。它的任务是:监督地方自治,负责制定有关地方自治和公职选举方面的制度,并指导地方政府执行;负责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络事务。首长为自治大臣(日本语:じちだいじん)。

2001年与邮政省(ゆうせいしょう)、总务厅(そうむちょう)等合并为总务省(日本语:そうむしょう)。[1]

部分国家的行政区划单位伏伊伏丁那自治省 省旗

也指一些其他国家的行政区划单位,如:塞尔维亚的科索沃自治省(现已独立);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塞尔维亚语:Аутономна Покрајина Војводина/Autonomna Pokrajina Vojvodina、匈牙利语:Vajdaság Autonóm Tartomány,55%为塞尔维亚人,24%为匈牙利人,余为克罗地亚人等其他少数民族,首府诺维萨德塞尔维亚语:Нови Сад,);芬兰的奥兰自治省(首府玛丽港Mairenhamn,居奥兰自治省省徽

民2.5万人,大多以瑞典语为母语,芬兰国会于1920年通过的《奥兰自治法案》赋予奥兰群岛极大自治权,规定,奥兰自治省政治中立,不设军事设施不得驻守军队,其居民获豁免在芬兰国防军服兵役)。

2009年11月30日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通过了关于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地位问题的议案,赋予该省广泛自治权,但同时规定该省不具备独立国家地位。

在参加投票的163名议员中有137人支持该议案,24人反对。根据该议案,伏伊伏丁那省将拥有象征性的省旗和省徽,可自行通过预算,能够与其他国家具有相似地位的地区建立合作关系,但必须奉行塞尔维亚外交政策,尊重塞领土完整和司法体系。伏伊伏丁那还获准缔结地区间协议,参与欧洲和世界的地区性组织,并可在塞尔维亚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在欧洲国家开设办事处。 新议案同时规定,所有与该省边界变动有关的问题均须得到全民公决半数以上通过才能生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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