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习共同体
基本定义专业学习共同体是以自愿为前提,以“分享(资源、技术、经验、价值观等)、合作”为核心,以共同愿景为纽带把学习者联结在一起,进行互相交流和共同学习的组织。
与一般意义上的学校学习组织群体不同,专业学习共同体是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学生学习需要和教学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使教师承诺共同的理念与目标,并承担责任、相互支持、共享经验、协同学习的组织。
美国研究者早期关于这个概念的定义从较为宽泛的角度将其解释为学校中的教师和管理者持续不断的追求和分享学习,目的是提升自身专业人员有效性,使学生从中获益。在对学校内外部关系分析的基础将其具体分为三类:
一类把其看作将课堂实践拓展到共同体中,充分利用共同体的物力和人力资源;
一类认为是将共同体资源引入学校来提高课程;
一类认为它意味着学生、教师和管理者相互作用参与学习。
由此,也就形成最初对不同专业学习共同体形式的分类:教育者的专业共同体;教师与学生的专业学习共同体;所有者(家长、学校和社区)的专业学习共同体。
美国学者首次统一定义1997年,美国西南教育发展中心(Southwest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Laboratory) 首次发表了关于专业学习共同体的描述和介绍专业学习共同体是由具有共同理念的管理者与教师构成的团队,他们致力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并且是进行合作性、持续性的学习。作为一种组织形式,专业学习共同体被认为是促进教职工发展的有力途径,并成为学校变革与改善的有效策略。
此后,SEDL在与阿帕拉契教育中心(Appalachia Educational Laboratory)的合作下制定出“专业学习共同体问卷”,将其划分为五个主要维度:
支持与共享的领导;
共同的价值观与理念;
合作性学习及其应用;
支持性条件;
个人实践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