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永青
简介余永青[1],男,1959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出生地浙江淳安,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8月入党。
个人生平1979年12月,淳安县龙川公社文书;
1980年11月,杭州市农校农业技术学习培训;
1981年2月,淳安县龙川公社工作,历任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
1983年12月,淳安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1984年1月-1987年3月,淳安县六届县委委员)
1986年1月,淳安县汾口区委副书记;
1986年9月,杭州市委党校党政专业学习;
1988年8月,淳安县大市区委副书记;
1990年4月,淳安县大市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0年7月,淳安县大市区委书记;
1992年5月,淳安县枫树岭镇党委书记;
(1993年2月-1998年1月,淳安县九届县委委员)
1993年7月,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
1995年2月,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检察长;(其间:1996年3月-1996年6月,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检察长培训班学习)
1997年11月,淳安县委副书记;(其间:1998年4月-1998年6月,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1999年8月-2001年12月,中央党校在职本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4年9月-2004年10月,市委党校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2006年5月-2006年6月,市委党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研讨班学习)
2007年1月,淳安县十二届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7年2月,当选为淳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