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地震局
(一)概况金州区地震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799号,在农机大楼六楼办公,办公面积300平方米。行政隶属于金州区人民政府,业务由大连市地震局指导。金州地震局现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工作人员2人。设有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地震防御科、地震监测科、办公室。
(二)区域地震概况据记载,辽东半岛南端的大连地区历史上曾发生三次5级以上较强烈的地震,有两次在金州区境内,即1855年12月11日的5.5级、1856年4月10日的5.25级。办址所在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峰值加速度为0.15G)。
(三) 历史沿革1978年12月,根据省革委会(1978)129号文件精神,金县设立地震办公室,为县级职能部门。1980年4月,辽政发(1980)113号文件规定保留金县地震办,同年旅革发(1980)125号文件规定金县地震办与金县地震台合署办公。1987年7月,地震办归金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编制3人。1994年12月,大金委发(1994)17号文件,地震办公室(副局级)与省属金州地震台合署办公。1995年6月,大金编字(1995)70号文件,金州区地震办为副局级建制,定事业编2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核发。2005年9月,金州地震台归省地震局垂直管理,地震办和地震台分开。
(四)金州地震局的主要工作负责在金州区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负责全区地震监测预报的管理工作、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负责拟定金州区地震应急预案和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以及管理地震业余测报组织和宏观信息网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的防震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