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编全
骆编全(1929— )解放初期任厦门市交通局水运公司船工。文革后,曾任厦门市交通局水运公司内海船队党支部书记。1954年至1969年,驾着载重仅6吨半的小船,往返前沿海岛3000多航次,航程10万余海里,为驻岛解放军送2.1万多吨的生活和战备物资。1975年10月和1976年2月,先后两次配合有关部门顺利护送被我特赦释放的国民党官员返台,为此荣立2等功。1977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厦门市政府授予的“支前模范”称号。出席党的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1]
骆编全(1929— )解放初期任厦门市交通局水运公司船工。文革后,曾任厦门市交通局水运公司内海船队党支部书记。1954年至1969年,驾着载重仅6吨半的小船,往返前沿海岛3000多航次,航程10万余海里,为驻岛解放军送2.1万多吨的生活和战备物资。1975年10月和1976年2月,先后两次配合有关部门顺利护送被我特赦释放的国民党官员返台,为此荣立2等功。1977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厦门市政府授予的“支前模范”称号。出席党的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