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个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主要分布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他们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
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摘要
一、"十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一)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得到确立
(二)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逐步改善
(三)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
(四)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初步形成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四、"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
(二)改革培养模式,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
(三)充分调动劳动者个人积极性,走技能成才之路
(四)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五)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开放式、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
五、措施和保障条件
(一)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二)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宽成长通道
(三)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四)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交流和服务体系,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
(五)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
(六)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建设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基础开发项目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水平的人员。他们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
中央九大措施培养高技能人才 占技能者25%以上
中央将采取九大措施培养高技能人才。2006年6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张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张斌说,这9条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高技能人才的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
“这些政策含金量很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张斌举例说,在资金保障方面明确的7条渠道,涵盖了目前所能争取到的全部资金来源渠道,而且可以直接操作。烽火猎聘资深顾问认为在实训基地建设上,进一步明确了有条件的城市可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此外,还提出了开展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取得预备技师资格的毕业生,在相应职业岗位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技师考评。
张斌告诉记者,到“十一五”末,我国高级技工(职业资格三级)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将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到2020年,力争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我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存在三大不足
一是高技能人才评价跟不上社会需要,影响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用人单位普遍反映,许多劳动者在企业工作岗位中,技能已经达到高级工以上水平,但由于评价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不能被认定相应的职业资格,其能力和才干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成长受到制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严重影响。
二是对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不高,影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一些地区、行业的鉴定机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鉴定质量“假、次、低”,即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低顶高。鉴定工作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声誉。
三是高技能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环节没有形成有效联动,导致评价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高技能人才评价应该作为岗位使用与待遇的依据,并能够引导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技能。但在实际工作中,评价工作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