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鼎

一、清末湖南、江苏巡抚【作品图像】1839-1908,浙江仁和人。字春江,号少徐。同治进士。1880年任江宁知县,依据条约,拒绝法国教士霸占中国古刹。寻调上海,法商行凶杀人,他据理力争。后任泰州知州,疏浚城河,整修里下河水道,建斜丰港,续修范公堤。1895年授惠潮嘉道。调补江苏粮储道。1898年迁按察使。是年江阴发生美国教堂被毁事件,美国驻沪领事非礼干预,他坚持中国司法,不容干涉。1900年补授江苏布政使。1903年任漕运总督。次年调任湖南巡抚。旋改江苏。在任严申赌禁,察核吏治,修治塘圩。1907年赴京协助开办资政院事务。1908年卒于北京。
二、华南理工大学教授1929年10月生,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起任),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文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文物学会传统建筑园林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专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副主任,中国建筑学会理事、建筑史学分会副会长。1995年被推荐载入英国剑桥IBC国际名人录。长期从事中国传统建筑理论、中国传统民居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出版《中国美术全集·建筑艺术编·民居建筑》(获1989年首届全国优秀科技图书部级奖一等奖)、《广东民居》等专著,主编《中国传统民居与文化》等专集。在广东传统民居研究中,系统论述传统民居中有关梳式布局、密集式布局、民间丈竿法模数和民居通风体系理论。获1994年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广东省高教系统科技进步二等奖。1993年被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授予“全国村镇建设优秀科技人员”称号。培养博士、硕士共3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