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定的《1933年银行法》(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其中的"禁止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对定期存款也规定了最高利率上限"(也就是禁止支付竞争性利率)的条款,因为它正好位于第Q项,所以金融界称之为Q项条款。
直到1980年被存款机构放松管制与货币控制法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