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星级标准评定
A.1计分说明
A.1.1满分610分(由于存在加分和系数因素,所有项目全部得分后可能会高于满分数)。
A.1.2各星级应得的最低分数:
一星级70分;
二星级120分;
三星级220分;
四星级330分;
五星级420分。
A.1.3任何项目只有一栏分数时,如不完全具备该项目要求,则减半给分;如果该项目只有1分,则不给分。
A.1.4任何设施设备如果具备两种以上功能,则只能选择最有代表性的项目计分一次,不可重复计分。
A.1计分说明
A.1.1满分610分(由于存在加分和系数因素,所有项目全部得分后可能会高于满分数)。
A.1.2各星级应得的最低分数:
一星级70分;
二星级120分;
三星级220分;
四星级330分;
五星级420分。
A.1.3任何项目只有一栏分数时,如不完全具备该项目要求,则减半给分;如果该项目只有1分,则不给分。
A.1.4任何设施设备如果具备两种以上功能,则只能选择最有代表性的项目计分一次,不可重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