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济春

史济春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主管工作:
负责国资监管、工业、信息产业、商务、物资、电力、铁路、邮电、通讯、民航、航天、安全生产、口岸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李克同志分管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职能中的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和技术改造工作。
简历:
1955年1月生,河南长垣人。汉族。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
历任安阳钢铁公司研究所助理工程师、炼钢轧钢研究室副主任,安钢第二炼钢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安钢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安钢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3年1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3年11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兼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8年1月23日在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连任河南省副省长。
1993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