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9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成语]: 明火执仗

[拼音]: míng huǒ zhí zhàng

[解释]:明:点明;执:拿着;仗:兵器。点着火把,拿着武器。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

[出处]:元·无名氏《盆儿鬼》第二折:“我在这瓦窑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执仗 ,无非赤手求财。”

[示例]:有一夜,无端被强盗~的抢了进来。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29回

[用法]: 作谓语、定语、状语;指干坏事。

[易错]:明火直杖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