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静坤

傅静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198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国际法)学士学位,同年进入西北大学法律系任教。1993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民法)硕士学位(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1996年获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民法)博士学位,并进入武汉大学法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国际私法),1998年出站。同年起在深圳大学法学院任教。
主要教授民法和国际私法等课程,并指导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曾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法学院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及讲学。
代表性著作为《二十世纪契约法》(法律出版社1997)和《契约冲突法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3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工作期间获加拿大法律委员会第五届“法律多元化开发奖”,论文为“The Transplantation of Law and Risk Based on the Drafting of the Civil Code of China”,并应邀在哈里法克斯召开的全加法学大会上宣读该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