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国梁

姓名:饶国梁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籍贯:四川大足(现属重庆市)
出生年月:1888年
牺牲日期:1911年04月30日
近代民主革命者。字作霖,又字绍峰。四川大足县人(现属重庆市大足县)。四川陆军速成学校毕业,任新军第六十五标见习官,立志反清革命。1909年出川东下上海,曾任中国公学舍监。后抵香港结识黄兴,加入同盟会。受命返云南策划起义。1910年11月孙中山决定发动广州起义后,应负责筹划起义的黄兴约重抵香港,参与准备工作,选拔骨干组成“选锋”(敢死队)。1911年4月27日广州起义(黄花冈之役)爆发,率“选锋”20余人在莲花塘衔阻击清军巡防营,歼敌颇多。后因清军大队涌进,退至大北门,误入敌营,负伤被捕,遂遭杀害。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幼年读私塾,十三岁时,能读经史,做诗文。1903年,入县立高等小学读书,常与同学议论清政府的腐败统治和救国救民道理。1907年,在江津蚕桑传习所攻读,后转成都求学。适逢四川陆军弁目队招生,便弃文学武。尔后升入四川陆军速成学堂,接受孙中山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主张。1908年,由黄兴介绍加入同盟会,积极从事反清活动。1909年,充任四川新军六十五标见习官。不久,弃职赴重庆,经昆明转奉天,1910年,任沈阳讲武堂教官。后又弃职去上海,任中国公学舍监,并与但懋辛等革命党人一起,共同策划武装起义和运送军械。是年8月,重返昆明,在云南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展同盟会组织。1911年2月,为执行孙中山广州起义的决定,受黄兴委托,经常来往于广东与香港之间,联络会党,携送经费和军械。同年4月27日参加广州起义,率领“先锋队”攻打总督衙门。后在突围中遭清军追击,激战中手臂负伤,为清兵所捕。面对审讯,无所畏惧,他怒斥清王朝黑暗统治和卖国罪行,写下了流传于世的“绝笔书”。4月30日被清军杀害,遗体安葬在广州黄花岗。1986年7月,大足县人民政府在北山修建了《饶国梁烈士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