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明
李曙明(1919年9月-- ) 女,平原县腰站乡黄庄村人。高中毕业。1938年秋,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平原县五区妇救会主任、中共平原县五区区委妇女干事、中共卫东地委宣传部干事。1940年下半年,入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学习。1942年上半年学习结业,分配到冀鲁豫边区根据地濮县工作,任县妇女抗日救国会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任菏泽市妇女联合会主任、中共菏泽市西区区委书记。1947年,任中共观城县委委员、县妇联主任。1948年春,冀鲁豫区阳谷坡里整党后,任中共冀鲁豫九(濮范)地委妇委书记、妇女联合会主任。1949年8月,冀鲁豫区建制撤销,调任新组建的中共平原省委妇委委员、省妇女联合会组织部长。1953年11月,平原省建制撤销,调任华北妇女联合会组织部副部长。1955年,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1961年,任上海中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长期遭到迫害。1978年1月恢复工作后,任上海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1984年1月离休,定居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