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平
山东省气象局局长(1915年10月—1994年8月)河南省温县人。1937年12月,在陕西省泾阳县安吴堡镇参加“西北战时青年训练班”,从此走上了革命道路。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2月,在河南省温县游击队担任民兵队长。1939年12月,任冀鲁边区民先地方部队组织部长。1940年3月任盐山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1945年9月,任德县人民民主政府县长。1948年7月,任齐河县人民政府县长。1949年6月,任渤海区洛北专员公署副专员。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他忠于党忠于人民,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为了民族的独立、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1950年6月后,历任山东省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庭长、党组成员,山东省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兼副院长等职。1957年11月,响应省委支援贫困地区的号召,担任成武县委第一书记,后任菏泽县委第一书记。1961年6月至1965年11月,任德州地委书记处书记、地委副书记。期间,主要分管党群工作,为加强德州地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65年12月,任鲁北水利指挥部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1967年2月,在“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11月后,任山东矿业学院党的核心组副组长兼革委会副主任、党委书记兼院长。1979年6月,任山东省气象局局长兼党组书记。
1983年9月,离职休养。1994年8月,在济南逝世。曾当选为山东省第一次、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
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男,中共党员,1950年12月1日生,1977年毕业于辽宁大学,从1980年起迄今一直在辽宁社会科学院从事经济理论研究,曾任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辽宁省计划委员会、辽宁社会科学院联办辽宁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辽宁省财政、辽宁社会科学院联办辽宁财政与改革研究所所长,现任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院党组成员、省委咨询委员会成员,被评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中青年科技拔尖人才。
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研究。20余年来,先后发表和被决策部门采用研究成果120余篇(部),在区域产业结构和老工业基地研究方面有所创新。曾先后参与或主持完成《东北经济区经济发展研究》、《国家八五规划区域经济政策研究》等5项国家级课题;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带领课题组完成了辽宁省“八五”、“九五”、“十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和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辽宁省组建特大型工业企业集团方案研究;担任主编或主要执笔人完成了《壁垒与通途-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东北亚合作:新态势与新构想》等四部专著;在国外和国内全国性学术报刊上发表《辽宁工业结构现状及调整政策》等学术论作9篇;先后有13项研究成果(包括合作成果)获省部级1-2等奖励。
主要论著:
·《辽宁工业现状及调整政策》
·《“第二次创业”与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
·《区域经济的运行结构和调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