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云
一、《意难忘》中人物王识贤饰演
民视版第十三集出现在胜天的回忆里。
人物简介
王青云:王胜天,王胜志的父亲,王陈月霞的丈夫。擅长刻关公相,被花子勾引,最后被黄坤山害死在日本。
二、革命烈士王青云(1904年—1938年10月) 字指升、直升,山西省洪洞县城北贾村人。幼年丧父丧母,由祖父母抚养成人。1912年在本村读小学,后到洪洞县第一高小读书。1921年秋,考入山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26年秋毕业后,又考入山西省太原育才馆,为高材生。1930年2月,到石家庄大兴纱厂担任监察员。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参加了驻山西阳城的冯玉祥西北军。1932年4月,毛遂自荐给韩复榘上书,被任命为山东省政府秘书、视导员,后又任黄河防汛局石料处主任。1936年秋,由徐智雨介绍,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山东抗日救国会”(后改为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1937年“七·七”事变后,为挽救民族的危亡,投入轰轰烈烈的抗日运动,将年迈的祖母和妻子送回洪洞县原籍,临别写下壮烈诗篇:“今日惜别还,来日相见,何须泪潸然!我辈处危世,力挽狂澜。不要情缠绵,征讨日顽,我自奋当先,胜利欢聚时,共赏蓝天”,表达了抗战到底的必胜信心和壮烈情怀。1938年元旦在高集以石料处为基础,购买枪支,建立起冀鲁边区抗日游击支队,并任司令。1938年初,率领队伍向范筑先的第六区部队靠拢。同年3月,由鲁西北特委吸收为中共党员,并任齐河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为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任齐河县长)。随后,带领部队和县政府工作人员在潘店、焦庙、刘桥一带活动。因红枪会阻挠,被迫返回聊城,途中遭土顽部队袭击,人员损失严重。鲁西北特委通过范筑先将其部与冀振国的十三支队合编后,委任他为十三支队副司令员。
1938年10月,在国民党顽固派王金祥等制造的鄄城事件中,被国民党顽固派杀害。
三、山东省交通系统劳动模范王青云,男,东明县刘楼乡邓王庄村人,1953年11月出生,1978年8月接父亲的班,成为东明公路局106国道刘楼道班养路工。参加工作以来,多次主动放弃换岗、提职的机会,默默承受父母中风后连续十多年卧病不起、妻子摔断脊椎、哥哥车祸身亡后托付给他的破碎家庭等重重压力,矢志不移地工作在艰苦的公路养护一线,先后磨破80多把铁锨,用坏800多把扫帚,骑坏8辆自行车,个人所养护的路段始终保持全县最优,在超期服役16年的情况下始终无严重路面病害,创新发明的再生沥青泄水槽、石灰土简易泄水槽为单位节约资金200余万元。2006年11月28日、29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劳动者之歌》)等19家国家媒体对其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拚搏进取、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进行集中报道,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个人先后获得“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交通系统劳动模范、菏泽市“五一”劳动奖章、首届“感动山东”优秀人物、“感动菏泽”十佳人物、菏泽市“孝亲敬老之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