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
男,汉族,1949年2月生,安徽凤阳人。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学习简历
1978年02月至1982年01月,在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学习。
任职简历
1968年10月至1969年12月,为安徽省凤阳县梨园乡下放知青,
1969年12月至1975年07月,为上海警备区战士、班长、文书。
1975年07月至1977年01月,为安徽省凤阳县交通局政工干事,
1977年01月至1978年02月,任安徽省凤阳县燃灯公社工作队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1982年01月至1983年11月,为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宣传部工作人员、校团委负责人,
1983年11月至1986年09月,任安徽省滁县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1986年09月至1987年10月,挂职任安徽省嘉山县副县长,
1987年10月至1990年02月,任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
1990年02月至1991年10月,任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年10月至1992年05月,任安徽省固镇县委书记,
1992年05月至1994年11月,任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固镇县委书记,
1994年11月至1997年01月,任安徽省蚌埠市委副书记。
1997年01月至1997年12月,任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
1998年01月至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年12月至1999年09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9年09月至1999年11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市长,
1999年11月至2002年08月,任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
2002年08月至2002年12月,任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3年04月,任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年04月至2003年05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年05月至2007年06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7年06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北省委政法委书记,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01月,任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
2008年01月,任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年01月,当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3年07月12日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