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是指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又称多哈发展议程,是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中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议程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结束谈判,但在2003年9月墨西哥坎昆举行的第五次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各成员因在农业等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
多哈回合谈判虽是多边谈判,但真正谈判主角是美国、欧盟以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20国协调组”。
多哈回合谈判的宗旨是促进世贸组织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通过更公平的贸易环境来促进全球,特别是较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谈判包括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争端解决、知识产权、贸易与发展以及贸易与环境等8个主要议题。谈判的关键是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主要包括削减农业补贴、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及降低工业品进口关税三个部分。
经多方努力,世贸组织各成员2004年8月1日就多哈回合谈判达成框架协议,为削减农业补贴和取消关税、降低工业品关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确定了基本原则,并同意将结束谈判的时间推迟到2006年底。多哈回合谈判重回正常轨道。
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令人关注的农产品贸易争议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但在事关多哈回合成败的削减农业补贴、降低非农产品关税和开放服务业等关键问题上仍未取得突破。
2006年初以来,世贸组织成员一直就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进行谈判,但始终难有进展。7月,由于世贸组织6个主要成员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巴西和印度未能就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达成协议,世贸组织被迫宣告中止多哈回合谈判。
为协调各成员立场,9月10日,美国、欧盟国家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代表与“20国协调组”的代表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对话会议,同意尽快恢复多哈回合谈判。11月16日,世贸组织贸易谈判委员会召开多哈回合谈判中止以来的首次全体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恢复多哈回合谈判的技术性讨论,并为谈判最终全面恢复作好准备。
目前,多哈回合谈判正处在“软重启”或 “试探性重启”状态。
为期两天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小型部长级会议2009年9月4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结束,40余个国家和地区主管贸易的部长或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各方一致同意应在2010年结束以发展为核心的多哈回合谈判,并确定各谈判方的谈判代表和高官将从今年9月14日开始在日内瓦召开会议,拟定此后谈判的程序及行动议程。
本次小型部长会议是在发生世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与会各成员的代表就以往多轮多哈谈判中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一些国家新提出的双边问题等进行了探讨。会议主办方印度商工部长夏尔马在会后表示,与会者一致认为,重启的谈判将基于2008年12月取得的成果,继续以多边谈判为主,以增加谈判的透明度和包容性。由于多哈回合谈判已进行了8年,各方都同意将尽一切努力推动谈判在2010年内取得有助于发展的实质性成果。
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3日在会议上发言时表示,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为多哈谈判的早日结束发挥建设性作用。他说,在全球经济遭受金融危机重创的情况下,尽早结束多哈回合谈判,将扩大各国从国际贸易中获益的机会,促进全球经济增长,重振世界经济复苏的信心,成功抵御贸易保护主义。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成员,积极评价以往多哈谈判中所取得的成果,希望在进一步的谈判过程中尊重已经取得的谈判成果,特别关注中、小发展中国家的困难和利益。
陈德铭提出了五点相关建议,一是坚决维护迄今取得的谈判成果。发展中成员所获得的灵活性,特别是发展中成员“自主指定”农业特殊产品,自愿参加非农“部门减让”的原则,是各方业已达成的共识,必须得到充分尊重;二是不反对通过双边磋商增进相互了解,但必须坚持多边是推进谈判的核心渠道;三是坚持遵循先达成农业与非农模式的谈判顺序;四是坚持谈判进展与谈判质量的统一,力求谈判结果平衡、合理;五是坚持多哈回合的发展目标,解决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具体关注。
对于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陈德铭认为将是喜忧参半的。一方面,金融危机使各国领导人更重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提倡自由贸易。各谈判方在近期召开的一系列国际会议上都表示要尽快结束多哈回合谈判,反映出很大的政治推动力。但目前发达国家的实体经济仍未完全复苏,消费者的信心尚未完全恢复,也限制了各方在谈判中所能展现的灵活性,因此应争取将已经达成一致的内容和模式进行下去。陈德铭表示,中国主张在照顾到多数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尽快结束多哈回合的谈判,以便使世界贸易获得新的活力。
谈判领域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包括8个谈判领域,包括:
1.农业
2.非农产品市场准入
3.服务
4.知识产权
5.规则
6.争端解决
7.贸易与环境
8.贸易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