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海
人名,有多个。
法学家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博士。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多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乌克兰《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杂志编委等。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所长助理兼所务办公室主任、社会法研究室主任。目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法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博士学位。1996年至1997年,赴挪威奥斯陆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8年9月,受欧盟资助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受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资助,赴美国密西根大学和堪萨斯大学作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证券法。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自1996年以来,多次赴荷兰、德国、芬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出席国际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英语论文并发表英语演讲。
自1987年起,已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欧盟公司法指令全译》等专著或译著12部,在美国《哥伦比亚商法评论》(Columbia Business Law Review)和《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100余篇。《电子商务中的信任机制研究》(英文)在美国商法学会(the Academy of Legal Studies in Business)2001年年会上荣获拉尔夫?邦奇奖(the Ralphe Bunche Award)。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被《财经时报》评选为全国“2003年度十大意见领袖”。2005年4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一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和全国青联举办的“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评选中荣获金鼎奖(一等奖)。2005年10月,获得《中国消费者报》社颁发的“三一五文化贡献奖”。
知名医生
刘俊海,1939 年3月出生,主任医师。1964年毕于业白求恩科医科大学医疗系。1964年至今在长春市中心医院工作。期间1971年至1972年在全国骨科医师进修班学习及北京积水潭医院进修ig81年至ig82年在北京积水潭医院显微外科进修;1995年赴日本讲学。从事骨科专业30余年。兼中华医学会省市多学科专业委员、副主任委员等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市级科技拔尖人才。擅长显微外科及手外科,专治间盘突出症、外伤性截瘫、骨质增生及骨质疏松。在科教研方面造诣很深。撰写科技论文70余篇。其中代表作有:“不中断血运血管吻合术”、“足内弓游离皮片的研究及应用”、“神经外膜包裹术治疗顽固性残端神经痛”、 “股骨粗隆部多维截骨术”、“够臼帽状截骨术”、“超微技术治疗急性脊髓损伤”、“髓核溶解术”、“椎间盘穿刺定位技术”等。承担省市科研项目10余项,其中“股骨粗隆部截骨术”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级长春发明与革新一等奖;“神经外膜包裹术”获国际发明展览荣誉奖,省级长春发明与革新一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多功能筋膜腔综合症程控监测仪”获省级长春发明与革新二等奖;“髋日截骨术及其器械研制”获市科技进步四等奖,中国长春电影节优秀成果二等奖。二项专利:“人工椎板”及“椎间盘穿刺定位器”,其中一项获98年专利金奖。引进及开展新技术数十项,如:应用显外治疗急性脊髓不全离断、乳房肿瘤切除立刻再造、应用胶原酶注射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共获省市新技术奖11项。在开展QC小组活动中“腰椎间盘突出症”诊治方案管理系统获省第四届QC成果发布3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