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辞
卜辞
殷 人占卜,常将占卜人姓名,占卜所问之事及占卜日朞、结果等刻在所用龟甲或兽骨上,间或亦刻有少量与占卜有关的记事,这类纪录文字通称为卜辞。
甲骨卜辞
朝代:商朝
殷墟发现的甲骨文,是契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占卜文字,故甲骨文又称甲骨卜辞。
供占卜用的龟甲与兽骨一般都经过整治。它们用于占卜时大致经过三个步骤:1选材;2锯削、刮磨。即将牛胛骨的骨臼部分锯削、磨平;3凿、钻、灼。凿是在甲骨背面挖出枣核形凹槽;钻是在槽的一边用刀或钻头钻出圆形的穴;灼是用火在钻、凿的地方烧灼,使因钻凿而变薄的甲骨正面出现爆裂的卜兆。根据卜兆辨别吉凶祸福,并将卜问的结果刻在甲骨之上。
卜辞有一定的格式。一条完整的卜辞,可分为前辞、命辞、占辞、验辞等部分。前辞,也叫叙辞,记占卜的时间和人名。命辞,指所要占卜的事项。占辞,记兆文所示的占卜结果。验辞,记事后应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