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官
掌握学校教育的教官。宋以后用以泛称各级儒学的教授、教谕等。明清两代,学官规定有不同等级的名目,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各设训导的副职。负责在学生员的管理教育。亦称“教官”,别称“广文”。《史记.儒林传序》:“公孙弘为学官。”《明史.选举志一》:“郡县之学,与太学相维,创立自唐始。宋置诸路州学官,元颇因之,其法皆未具。迄明,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二百余员,弟子无数,教养之法备矣。”
----------------------------------------------------------------
学官又称教官,是指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
传说夏代就有学校。最早的学校叫庠(xiáng)、序、校,以教武艺为主。
西周的学校有大学、小学之分。天子的大学叫辟(bì)雍,诸侯的大学叫頖(泮pàn)宫,以师氏掌教武艺,以乐正掌教诗书礼乐,以司成为掌学之官。
秦及汉初有博士官。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设五经博士,从此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成为一种教职。西汉有博士仆射为其首领,东汉改称博士祭酒。博士讲学的地方称太学,博士弟子称太学生,博士就是当时的大学教师之称。郡县也普遍设立学校,郡国曰学,县邑曰校,乡曰庠,聚曰序。
北齐始立中央专门的教育机构,称为国子寺,主官为祭酒。
隋炀帝改国子寺为国子监。所属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等,各置博士。
藏书与讲学相结合的书院,出现在五代,兴盛于宋代,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受业者称创办者为山长。
明国子监与国子学合一,清代国子监沿袭明制。光绪年间改设学部,各省设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也称督学使者,别称学台。学政为一省教育事业的最高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