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狐皮
1.概述:蓝狐皮主要从欧洲地区进口,通称世界毛皮三大台柱之一,皮毛珍贵,细软灵活,鞣制后适宜制作高档翻毛大衣、皮帽、镶头围巾等。
2.等级规定:
一级:针毛齐全灵活,底绒丰满,毛绒蓬松,颜色光润,皮板细韧,皮形完整;无明显作残。
二级:针毛齐全灵活,毛绒较丰满,颜色较光润,皮板较细韧,皮形完整;有小伤残;
三级;毛绒显空疏,局部毛绒粘结、脱落,皮形基本完整。
尺码规定:00号,106cm以上;0号,97—106cm;1号,88—97cm;2号,79—88cm;3号,70—79cm;4号,70cm以下。
尺码测量要求:
用校准量具逐张测量,皮长应从鼻尖至尾根测量,测量尺码长度交叉时就上不就下。
颜色要求:
按不同颜色备制色样,用比较法分色,颜色分浅、中浅、最浅、最最浅。
不合格掌握幅度:
①等级降级率不得超过5%,等级升降应互相抵补;
②尺码短尺不得超过5%;
③数量短少没有幅度规定,应以短少实数对外理赔,但须全部清点到货总数。
3.检验:该商品是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验以感官检验为主,经抖动使毛绒蓬松,视查流针、飞绒、脱毛等伤残。检验依据: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进行检验(合同中规定了成交样品的,同时参照样品进行检验);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按SN/T0117—92《进口蓝狐皮检验规程》进行检验。
4.包装储运:包装可根据商品价值,采用麻布包、纸箱和木托盘装。
为防止皮张霉烂变质,虫蚀,储存时应注意库内通风,温度适宜,并有防腐、防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