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谦

1.民国政要,现代著名法学家、政治活动家(1872-1940.9.26)
英译名George Hsu。现代著名法学家、政治活动家、民国政要。字季龙,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生于江西南昌。
1904年,应试及第,成为光绪朝进士,进入翰林院仕学馆攻读法律。
1907年,毕业以后,先后任翰林院编修和法部参事职务,主持制订全国的新式法律。
1908年,任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长。
1910年,徐谦同许世英赴华盛顿参加国际司法会议,并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国的司法制度。中华民国成立后,
1912年03月,任内阁司法部次长。
1913年04月27日,发表名文《布告国民》,鼓吹武装反袁。此后去上海,加入了基督教圣公会,并发起组建全国基督教救国会。
1917年,南下广州,任孙中山广州军政府秘书长。
1919年,以观察员资格参加巴黎和会,回国后,被聘为天津《益世报》主编。
1921年,任孙中山政府最高法院院长。
1923年,任岭南大学文学系主任,并创办了《评议日报》。
1923年,应冯玉祥之聘进京,任中俄庚款委员会主席,同李大钊成为战友。
1926年,随冯玉祥访问苏联,回国后,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兼广州国民政府司法部长。
1927年03月国民党召开二届三中全会,徐谦当选为中央常委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武汉政变"发生后,徐谦受到汪蒋两派的排挤,被迫辞去一切职务,寓居香港,重开律师生涯。
抗日战争爆发时,他怀着一腔救国热情回到内地,任国防委员会委员。还曾任国民党北京分部主任、福建国民政府委员等职。
1940年09月26日病逝于香港。
徐谦一生为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竭心尽力,贡献颇大。
主要著述有:
《民法总论》、《刑法丛编》、《劳资合一》、《徐季龙先生遗诗》等。
2.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男,汉族,浙江温州人,1954年2月出生,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1973年03月,起历任三明市陈大公社砂蕉大队知识青年,三明市重型机器厂电工。
1979年09月,为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生。毕业后历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财贸农业处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五处副处长、处长,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财经贸易处处长。
1992年10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挂职任宁德地区行署副专员)。1996年10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00年04月,起历任中共南平市委副书记,中共南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中共南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01年1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候补委员、南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03年07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候补委员、南平市委书记、南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6年11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南平市委书记、南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年06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南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南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8年01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南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南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8年04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8年1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9年01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3.明朝儿科医家明儿科医家。字仲光,号澄观。檇李(今浙江嘉兴)人。撰有《仁端录》十六卷,后经其弟子陈葵加以删定,为论痘疹的专书。徐氏认为治痘应分别五脏所主,及经络传变,观形察色而诊治,并附治疹之法。其所述治痘之法着重审证论治,不偏于攻或补。
4.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徐谦[1],男,汉族,1981年5月生,四川泸县人,中共党员,2004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2004年毕业并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毕业后曾在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材玻纤公司任经理助理,期间被借调到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党委群工部)、党建局(党委组织部)工作。历任中材集团总经理秘书、团委副书记,集团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团委书记
2008年6月当选共青团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