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是黑龙江大学最大的学院之一。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前身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创建于1980年,1981年招生。原设有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专业,现调整为法学、治安学两个专业。设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三个硕士点,1995年开始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1998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法学院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法学院设有8个专业教研室及法制发展研究所、黑龙江省法学资料信息中心、黑龙江省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刑侦法医实验室和微机室。现任院长是著名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于逸生教授。
法学院现有在校研究生22人,本科生884人,成人本、专科生900人。法学院现有教师55人,其中有教授8人,副教授26人,讲师12人,助教9人。其中有全国性法学专业学会理事6人,国家级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政府津贴获得者5人,形成了一支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近10年来,法学院教师其撰写出版专著、编著100余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承担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2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0项。法学院法理学、民商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孙育玮教授、蓝承烈教授分别为法理学、民商法学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杨忠文教授为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法学专业自1988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重点专业和省文科教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法学院多次进行招生分配、教学体系、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在师资队伍、学科建设、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优势,在全省法律院系中处于领先地位,现已为国家培养硕士研究生73人,本科生1260人,成人本、专科生3000多人,为黑龙江省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