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占云
毕占云(1903—1977),原名毕隆兴,

四川省广安县永兴镇人人(今华蓥市禄市镇)。
毕占云 9岁时,父母双亡,帮绅粮放牛割草。后随伯父到禄市面馆做水面糊口,继后到禄市民练营当兵。
一九二二年到成都投军,任过排长、连长、营长。
一九二七年在湘军任营长。
一九二八年10月率部下126人起义,在井冈山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此事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曾这样赞誉:“我军经崇义、上犹向井冈山进军之际……此时湘敌驻桂东的阎仲儒部有126人投入我军,编入特务营,毕占云为营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6页)。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军特务营营长,第四支队支队长,第二纵队司令员,红十二军第一○二团团长、军参谋长、代军长,红七军第九师参谋长,红二十二军第六十六师师长、军参谋长,红一军团第一师参谋长,补充第一师师长,红八军参谋长,红九军参谋长。
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军委一局副局长兼参谋主任,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参谋处处长,绥德警备司令部参谋长,军委总部二科科长,太岳军区参谋长,太岳纵队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冀东军区副司令员,豫皖苏军区副司令员,河南军区副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河南省军区司令员,武汉军区副司令员。
作为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工农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有功人员,毕占云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九七七年在郑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