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当
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天内赎当或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预期不赎当或续当为绝当。
绝当后,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天内赎当或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预期不赎当或续当为绝当。
绝当后,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