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赎买
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对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通过和平方式并采取有偿办法实行国有化的政策。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曾提出过在一定条件下对资本家进行赎买的思想。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确定了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的政策,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式,逐步把资本主义企业改造成社会主义企业。这种赎买政策,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前实行“四马分肥”,在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后,对私股实行定息办法。此外,还给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安排工作,他们的原有工资不降低。
赎买政策的实行,不但减少了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而且有利于逐步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