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
【词目】:除名 :
【拼音】:chú mínɡ
【释义】:1.除去名籍﹐取消原有身份。
在《劳动法》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词意探源】:
(1)《事物纪原》卷十:“何法盛《晋中兴书》曰:‘胡毋崇为永康令,多受货赂,除名为民。’此事不他见,疑始于晋。”
杜甫《敬寄族弟唐十八使君》诗:“除名配清江。”
【基本解释】
[remove one’s name off the rolls;expunge sb.'s name from a list;strike sb.'s name off] 把姓名从名册上除掉,指取消原有资格,除籍
【详细解释】
除去名籍,取消原有身份。
《三国志·魏志·华陀传》:“军吏 梅平 得病,除名还家。” 唐 韩愈 《唐故朝散大夫商州刺史除名徙封州董府君墓志铭》:“公不与吏辨,一皆引伏,受垢除名,徙 封州 。” 清钱泳《履园丛话·梦幻·损阴骘除名》:“此卷系抄袭 陈勾山 旧作,窗稿中有其文可查。荐而不售,衣巾尚在;荐而或售,据新例必除名,汝虽无大处分,何苦害人耶?”高云览《小城春秋》第三二章:“管他的工头讨厌这小伙子‘倔’,硬把他除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