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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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制定本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和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编制本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和检查区、县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工作。

4、负责统筹规划本市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运动员的吸收和安置;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制定体育竞赛制度,指导和协调体育竞赛工作;负责跨区、县以及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申报登记工作。

6、负责编制体育科研、体育教育的规划;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8、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9、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市体育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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