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手
看得见的手一般是指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或管理,也称“有形之手”,是“看不见的手”的对称提法。
其手段和作用是通过制订计划(经济手段),指明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通过制定法规(法律手段),规范经济活动参加者的行为;通过采取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措施(行政手段),直接、迅速地调整和管理经济活动。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补救看不见的手在调节微观经济运行中的失效。如果政府的作用发挥不当,不遵循市场的规律,也会产生消极的后果。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市场是“看不见的手”,而政府的引导被称为“看得见的手”。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人们普遍寄希望于“两只手”的配合运用,以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