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统主义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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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用语,国籍取得的一种原则。按照血统主义原则,国籍根据血统而取得,凡是本国人所生子女, 当然为本国国民,不论其出生于何地。血统主义原则分为单系血统原则和双系血统原则:(1)单系血统原则 指国籍主要随父。

有的国家根据出生地主义,有的国家根据血统主义,例如侨民所生的子女,一出生就会同时具有双重国籍,或者父母的国籍不同,而使出生的子女具有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实行血统主义的国家有∶中国(两系)、日本(两系)、韩国(父系)、印度尼西亚( 父系)、伊朗(父系)等。 日本同中国一样, 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即使取得了别国的国籍也是一时的。这些孩子的国籍必须在22岁之前作出最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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