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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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颁发的昭令,为一时之权制,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编赦是把众多的散赦,加以分类汇编,经皇帝批准颁行后,便具有了普遍的法律效力,编赦始于宋太祖《建隆编赦》,宋仁宗前,律赦并行,宋神宗变法时宣布“反律所不载者,一断以赦”,赦达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位,神宗时设有“编赦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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