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广
林明广 男,1929年2月24日生,海南文昌人,泰国归侨,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广东省湛江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是湛江市琼人海外联谊会秘书长。1954年8月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本科,分配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960年9月调回广东省人事局,1962年2月调到徐闻县纺织品公司工作,1981年8月4日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评为二级律师,擅长办理刑事、民事、经济与行政各种疑难案件。撰写《分析一宗借款十四万元假案的真相》、《浅谈肃清腐败打击经济犯罪》等。他多次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或一等奖,1968年被评为湛江市电视大学先进班主任。1990年6月退休后仍执业至今。撰写论文《为海南经济腾飞献策》--建议创办《海南华侨大学》荣获1993年11月在海口市召开的第三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征文比赛二等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也将该文编入《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文选》、《中国管理科学院》邀请他参加1998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学术研讨会”。1992年倡议获得在湛江工作的琼籍长辈们积极支持共同发动广大同乡参加并经市民政局批准注册恢复成立《湛江市振兴琼湛联谊会》。近年来他先后被聘为《中华人物大典》编委、《中华人物辞海》顾问编委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