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法地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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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法地法》

李悝“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宋朝的刑罚重于唐朝。宋仁宗年间,统治者首先处于京畿地区安全的考虑,将京城开封诸县划为“重法地”,规定在“重法地”内犯罪的,加重处罚。随着地方民众反抗的加剧,“重法地”的范围逐渐扩展到各个重要的府、州、军,其量刑也日益加重。这方面的一系列法律称为《重法地法》。

实质:为了维护统治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地主阶级的利益,以严刑峻法打击民众的反抗。

后果: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贼盗犯罪,但激化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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