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路
北海市珠海路毗邻外沙岛,是一条百年老街,始建于1883年,长1.44公里,宽9米,沿街遍布英国、法国、德国领事馆旧址,德国森宝洋行旧址和天主教堂女修院旧址等许多中西合璧的骑楼式建筑,见证了北海曾经的繁华,被誉为鲜活的“近现代建筑年鉴”。
交通:市区北部近海滨公园,距1~6路公交车始发站“人民剧院”步行5分钟。
北海珠海路是怎样建成的广西北海的珠海路以其历史悠久及房屋建筑风格的特殊,于20世纪80至90年代备受中外专家、学者的关注。该路建于20世纪20年代后期。它的建成与当时北海建制的升格有关,并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
民国十五年(1926年)三月以前,北海属广东合浦县靖海区管辖,属乡镇级编制。同年,广东省政府在佛山、陈村、北海、梅菉等6个乡镇级的商埠,先后设立市政筹备处,直属广东省管辖。北海于1926年3月被正式批准成立“北海独立市市政筹备处”(下简称市政处),设总务、公安、教育、卫生、财政、工务五科,脱离合浦县。
市政处为了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改造除沙脊街外的大部分主要的大街小巷,重点是后街(今中山路的前称)和大街(今珠海路的前称)。当年的大街从西至东,分别有大西街、升平街、东安街、东泰街和接龙桥。其中以东泰街和东华街“多殷商富户”,筹款建街较易。市政处于1927年6月起,首先拆除这两街,按规划拓建,历时一年完成。
当时的北海,因各种原因,商业一度衰落。主要原因是广州湾(今湛江市)为法国租借地,“货物入口,向不课税”,致使一向到北海采购货物的安铺、石城、壶洞等地的商人,全部到广州湾购货,造成北海商业冷淡。
为此,广东南区善后委员陈铭枢,为了减轻北海经济负担,向广东省政府呈文请求“裁撤北海、梅菉两市,改为警局。”理由是“北海地方,原非殷富,近年市内商务,内因金融混乱,外受广州湾影响,益形衰落,商人营业,十九亏损,民困若此,何堪加重负担……
现计市年收入,月亏数百元,维持原状,尚虞不足,有何余力从事建设之可能,较不如取销市制,归并县治,以轻地方负担……(摘1928年11月广州《民国日报》刊登的《南区请裁撤北海梅菉两市改警局》)”广东省政府根据陈铭枢的“呈请”,于1928年11月裁撤北海市政处,“行政归并县治警局”,“设公安工程二科”,以缩减机构,使经济复苏。
其实,市政处被撤销,除了上述原因之外,与当时市政处一些主要官员的腐败和不作为不无关系。如首任市政处专员陈春熙于1926年3月上任仅10个月,便因“贪赃枉法、劣迹昭彰”而引起北海万人示威游行,并高呼“打倒贪官污吏陈春熙”的口号,同时电请上级机关将陈撤职。陈于年底向省政府提出辞呈,最后倒台。
1927年1月初,接任的周昌荫专员,“因故未曾到任”,由当时驻北海的第十一师部副官林时清代行专员职权。不久周昌荫专员终于到任了,却在当年4月27日因贪污受贿被市民弹劾去职。 北海市政处成立仅两年多,先后共4位专员走马上任,其中有2位却是贪官污吏,这就很难扭转北海经济的被动局面了。
市政处撤销后,由警察局行使原市政处的职权。1928年底,对东安街、升平街、大西街和接龙桥进行拓建。这时出现了一些商铺的建筑违章,偷工减料,不按原总体规划的要求建造,使临街铺面建筑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危房,于是警察局及时张贴《查禁违章私擅建筑》的布告,称“市区范围建筑铺面,例须绘图呈报,发给执照悬挂门前,方准施工……倘敢仍然玩视,故违定章,一经查觉,定必严加处罚……。”由于警察局查禁得力,于1930年底使大街后来的拓建工程得以顺利完成。
拓建后的大街,接龙桥、东泰街改称珠海东路;东华街改称珠海中路;东安街、升平街和大西街改称珠海西路。
市政处裁撤后,北海经济逐渐得到恢复。据王洸编著的《中国海港志》记载,民国十八至二十六年(1929-1937)间,北海港的贸易以民国二十四年(1935)为最盛。全年进出口船只共566艘,共计669096顿,贸易总值为3370000元。对外贸易与越南最为密切,民国二十五年(1936)进出口海轮429艘,计431728吨。另河内船192艘,计38208顿。
市政处成立不到三年便被撤销了。当年北海被升格为独立市就像昙花一现。尽管这样,珠海路作为那段暂短岁月的产物,却成了北海老街的代表性建筑。人们游览在这条历经沧桑的老街,还能感受到它昔日的美丽和曾有过的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