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是组织管理各类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和相关社会考试的教育厅所属的专门招生考试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有:
制订各类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考试,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全国各类学校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及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和其它有关专业证书考试。
承担教育部和境外考试机构在省内组织的各项国际交流考试。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
拟订自学考试政策法规、开考专业及课程设置计划。
管理自学考试的考籍和社会助学业务工作,核发单科合格证,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承担国家统一命题之外的各类教育考试命题和国家、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以及省际间的协作命题。
统筹管理并指导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考点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
处理各类教育统一考试中的偶发事件,依法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
承担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开发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其它有关社会考试的信息资源,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下设办公室、普通高校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社会考试处、信息处、检查与督察处、命题处、省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等工作机构,与全国30个省(市)的招生考试机构和800余所高校建立了业务联系。现有在编工作人员50余人。
在新世纪,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邹卓鹏将率全体员工用科学规划把握未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工作程序;加快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招生、命题、考试和计算机专业人员队伍;加快信息化建设,以网上录取为契机,建立基于Cernet、Internet的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和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加强考试基地建设,以电子监控系统为依托,建设一批规范化考点,形成覆盖全省的考试管理网络;加强考试理论研究,加快考试创新步伐;加快卷库和题库建设,促进考试形式多样化和考试方法的科学化。同时,稳步推进社会考试的项目开发,积极拓展社会通用考试和海外考试。用3至5年时间,将考试院建成面向社会、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的开放性、专业性、权威性考试机构,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感谢领导的关怀,感谢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