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俗
读音:lǐsú
[etiquette and custom]礼仪习俗,指婚丧、祭祀、交往等各种场合的礼节
阶级、阶层
尧舜禅让的传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至于殷代,可以却是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的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有人说《诗经·周颂·噫嘻》篇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依郑玄说: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振义的合同叫“剂”。
奴隶还可以被当做畜生来屠杀,这表现在商贾的殉葬制度上。《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幅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于仁慈,而是由于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嫔妃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对抗的阶级。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百姓”,金文写作“百生”。后来周人称商的贵族为“殷多士”)。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余一人”(“余一人”见于甲骨文,古书上写作“予一人”)。《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篇的话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这样称户。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首。
商代王维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维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卿大幅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同志阶级内部的各级阶层。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荀子·王制》篇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背向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级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级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统治阶级的阶级偏见影响到词义的发展。
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有的遗物。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表示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缁布冠是用黑麻布做的冠,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爵弁是赤黑色的平顶帽子,是祭祀时戴的。)来宾进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笈礼后结发加笈。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于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婚姻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侄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这统称为“媵”。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果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家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
《诗经》两次歌咏“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而酳”。(以一瓠分为两瓢谓之合=卺,新郎新娘各执一瓢而酳<用酒漱口>,称为合卺.后代合卺变为交杯,新郎新娘换杯对饮<只做个样子>。)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生辰八字
古代算命术认为,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各有天干、地支相配,每项两个字,四项共八个字。根据这八个字,可推算出一个人的命运。旧俗订婚时,男方要向女方问名,即探问生辰八字,如果双方八字不合,婚事作罢。为了给女儿求得一个未来的好婚配,许多人在女儿出生时,就更改出生时间,求算命先生为女儿伪造一个好命相。俗话说:“女命无真,男命无假。”就是人们对这一陋习的讽刺。
孝悌
孝,指对父母要孝顺、服从;悌,指对兄长要敬重、顺从。孔子非常重视孝悌,把孝悌作为实行仁的根本,提出“三年无改于父道”、“父母在,不远游”等一系列孝悌主张。孟子也把孝悌视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秦汉时的《孝经》则进一步提出:“孝为百行之首。”儒家提倡孝悌主要是为了维护宗法等级秩序,但是孝悌中合理的部分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牺牲
古代祭祀用的牲畜,色纯为牺,体全为牲。祭祀社稷时,牛、羊、豕三牲全备为太牢。只有羊、豕,没有牛的称少牢。行祭前的牲畜需先饲养于牢,故这类牺牲称为牢。天子祭祀社稷用太牢,诸侯祭祀用少牢。
上古宾礼
上古时期,中央一级政治活动的礼节主要有:朝仪,帝王临朝的典礼。后世称人臣朝君之礼仪为朝仪。朝聘,为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的礼制。每年派员朝见天子称为小聘;每隔三年派员朝见天子为大聘;每隔五年诸侯亲自朝见天子为朝。朝觐,诸侯见天子的礼制。“春见曰朝,秋见曰觐。”
祭社稷
社指土地神,稷指谷神。古代中国是农耕社会,因此,土地和谷子是重要的原始崇拜物。祭社稷始于新石器时代的母系氏族社会,延绵至清代,一直是国家的大典。按规定,天子与诸侯每年春秋两次祭社稷。春季祈求风调雨顺,秋季庆祝丰收,报谢社稷神。社稷坛由五色土筑成,代表国土。
祭岳渎
古代帝王亲自祭祀五岳四渎等名山大川之神,祈求风调雨顺。五岳,指中岳嵩山、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四渎,指长江、黄河、淮河、济水。祭岳渎从周代延续至清代,起源于上古时人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与崇拜。
出师
古代军礼。汉代定立,后世沿袭。古时将帅率师出征,为了耀武扬威,严肃军纪,特组织出师典礼。一般由皇帝本人或指定代表祭纛神,也就是军旗,表示就像自己亲自出征一样,以壮军威。
劝农
古代勉励农民勤于农耕的典礼。春回大地之际,天子亲自躬耕籍田为百姓做表率。从汉代起,就设大农丞劝农桑力田事。从唐代起设劝农官。宋代的劝农使由州郡的行政长官担任。每到春耕时节,劝农官都要入乡下田,督察农事。
顶礼膜拜
顶礼,指跪伏在地上,用手碰及所崇拜的人之足。膜拜,指双手加额,长跪而拜。这一礼节是佛教徒最隆重的跪拜礼。形容对人或物崇拜到极点。
日常礼节
揖让:宾主相见的礼节。揖让有三种,称为三揖:一种用于没有亲属关系的异姓,行礼时推手微向下;一种用于有婚姻关系的异姓,行礼时推平手而致于前;一种用于同姓宾客,行礼时推手微向上。长揖:拱手高举,自上而下。拱:两手在胸前相合表示敬。
九拜
我国古代的大礼,即跪拜礼。《周礼》谓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其中稽首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礼,常为臣子拜见君王时所用,后来推广到一切隆重的场合。行礼时,施礼者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拱手于地,头也缓缓至于地。头至地须停留一段时间,手在膝前,头在手后。顿首,俗称叩头。行礼时,头碰地即起。因其头接触地面时间短暂,故称顿首。通常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
坐·跪
古代礼节。古时席地而坐,坐时两膝着地,臀部贴于脚跟。“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尽后”是尽量让身体坐后一点,以表谦恭;“尽前”是尽量把身体往前挪,以免饮食污染坐席而对人不敬。跪:两膝着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脚跟,以示庄重。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认识到跪是一种有辱人格的陋习,辛亥革命后被彻底革除。
座次
古时在公共场合,座次尊卑有别。官高为尊居上位,官低为卑处下位。古人尚右,以右为尊,左迁即表示贬官。古代建筑通常是堂室结构,前堂后室。在堂上是南向为尊。皇帝聚会群臣,他的座位坐北向南的,而“北面称臣”。如果厅堂东西长南北窄,那么最尊的座次是坐西向东,其次是坐北向南,再次是坐南面北,最卑是坐东面西。《鸿门宴》中“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说明项王座次最尊,张良座次最卑。
生辰礼
在古代,婴儿降生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降生三日做三朝,这天要送红鸡蛋等为婴儿祝福。婴儿满三十天做满月,置办满月酒。婴儿百日,家长要请人给婴儿剃头,在婴儿脑后留一撮毛,俗称“百岁毛”,寓意长命百岁。婴儿周岁时,有的地方有抓周的习俗,根据婴儿的兴趣卜定婴儿日后的前途和志向。
斋戒
古人祭祖或遇重大事件时,事先要沐浴、更衣、独居,戒其嗜欲,以示诚敬。斋戒时忌食有辛味臭气的食物如葱、蒜等,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祭祀时口中发出的异味亵渎神灵、祖先。
虚左
战国时座次以左为尊,日常起居空着左边的位置以待宾格称虚左。《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今天我们说虚左以待。
折腰
即拜揖。鞠躬下拜,表示屈尊之意。《晋书·陶潜传》载:陶渊明曾为彭泽县令,州郡派督邮巡视至县,县吏劝陶束带迎见,他感叹地说:“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李白《梦游天姆吟留别》:“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后来引申为倾倒、崇拜,如毛泽东《沁园春·雪》:“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六礼
中国古代婚姻的六种手续和礼仪,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祖道
古代为出行者祭祀路神和设宴送行的礼仪。《汉书》载,西汉将军李广率军队出击匈奴之前,“丞相为祖道,送至渭桥”。《荆轲刺秦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临行祭路神,引申为饯行送别。
修禊
古人于夏历三月的上巳日(魏以后定位三月三)到水边嬉戏,以祛除不祥。文人聚会宴酒,诗词相唱答。饮酒时有曲水流觞之风。王羲之《兰亭集序》:“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古代恶俗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由此产生了一些摧残女性的恶俗,让现代人十分不齿。(1)缠足,即女性裹小脚。清张宗法《三农纪·谋生·农女缠足》:“此恶俗起(南)唐后主,为万世罪人。”从南宋到明清,除少数民族以及岭南地区的部分劳动妇女外,天下女子几无幸免。“三寸金莲”的小脚成为国人普遍的审美对象,充分体现了一个病态社会的集体病态心理。(2)溺女婴。汉族古代恶俗,历代史不绝书。先秦时已有记载。女婴生下后,即置于水中溺死。《韩非子·六反》“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清代赣州州俗憎女,生则溺之。后州官下《诫溺女文》,才有所缓解。(3)童养媳。古代收养幼女入门,待成年后给子孙做妻子的婚姻形式。这是一个远古的习俗,宋代时始称童养媳,由于可以节省聘礼,便普及开来。被收养的女孩家贫年幼,多有受虐待者。《窦娥冤》中的窦娥,7岁被卖入蔡婆婆家做童养媳。
丧葬
人将死时叫做“属纩”(《礼记·丧大记》)。属是放置的意思,纩是新絮。新絮很轻。据说古人把新絮放在临终的人的口鼻上,试看是否断气。这不一定成为风俗,至多也只是个别地方的风俗罢了,但是“属纩”却成为临终的代称。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做"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招魂"原是民间的一种习俗,世界各地均有盛行,我国亦不例外。《周易》中有归魂卦,《楚辞》录有《招魂》篇,可知当时人们普遍相信魂是可以"归"的。
魂虽可"归"却不能自"归",所以需要"招",《楚辞·招魂》有"工祝招君"、"乃下招曰"等语,可知《招魂》、《大招》等篇本即楚地流传用以招魂的巫辞,再经屈原、宋玉等人润色而成文的。长沙马王堆墓出土的帛画,帷幕上挂着谷璧玉璜,正是《招魂》篇中"挂曲琼些……结琦璜些"的绘画记载,对我们了解当时"招魂"的实际方法帮助不小。据饶宗颐先生考察,今天在苏门答腊的Baffaks山区生活的土人招魂的词句,居然全与《楚辞》中"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意思完全相同,亦可见此风俗流行之广。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这在《礼记·丧大记》里有记载。这个风俗持续到后世。《晋书·王祥传》记载王祥将死戒其子曰:“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可见一般人死后是要沐浴的。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有小敛,有大敛。小敛是给尸体裹上衣衾,越是贵族,衣衾越多。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敛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饭含是把米放在死者口里。含又写作琀,是把玉放在死者口里。)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孔子的意思是说:“就在我家里停柩吧!”《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作葬。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绋是拉柩的绳子。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露》、《蒿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挽歌起源甚早,据说最初时是挽柩者所唱之歌,但很早就被移至别处而作他用。《左传·哀公十一年》: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陈子行命其徒含玉。含玉是葬礼,表示必死之决心,那么,《虞殡》当然也就是"送葬歌曲"(杜预语)了。
至于《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四·孝顺皇帝上》:大将军商大会宾客,燕于雒水;酒阑,继以《薤露》之歌。 挽歌更成了娱宾的节目。而文人亦学作挽歌,上文中提及的陶潜《挽歌诗》三首,早已成为千古之名篇。
下面说到葬。
上文说到,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
从殷代到战果,统治阶级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做的“明器”(伴葬的器物)。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征性就更加明显了。
上古贵族统治阶级的墓里大多有椁(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之多。《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
在棺木外加以外棺(椁)以保护棺木的习俗一直保存了下来,并被佛教徒们移植到了保护释迦牟尼的灵骨一事上,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出土佛祖释迦牟尼灵骨时,金、银、八宝之棺椁,内外竟多达八层之多,足见当时佛教徒对此事之重视。
至于孔鲤无椁一案,《论语》原文如下:颜渊死,颜路(颜渊的父亲)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孔子的儿子)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相关的记载还有: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子)曰:"有恸乎?"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即颜渊)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这些围绕颜渊之死的记载共成一聚,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孔子处理问题的尺度——礼。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礼当贫富有宜,颜渊贫而门人欲厚葬之,故子曰不可。
二、同是拒绝厚葬的请求,面对丧子之颜路时态度要和缓,面对"门人二三子",态度要严峻。
三、在丧礼中,椁并不重要,当视其财力之大小而为之,反对不顾一切的厚葬。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于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于"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庶人死了至多只能"稿葬"(草草安葬),如果遇着饥荒的年头,就只好饿死以填沟壑了。
《礼记·檀弓上》说:“古也墓而不坟。”根据现代田野考古工作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先秦文献有合葬的记载。例如《诗经·王风·大车》说:“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将其父母合葬于防。现代田野考古发现一座战国墓中有一椁两棺的结构,考古工作者认为,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西汉中叶以后的事。《孔雀东南飞》说:“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仲长统《昌言》说:“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识坟也。”这风俗也流传很久。